“己不胜其乐”之“不胜”义辨

  发布时间:2025-09-11 12:50:55   作者:玩站小弟   我要评论
原标题:“己不胜其乐”之“不胜”义辨《论语·雍也》有一段话,是孔子对颜回的评价:“子曰:‘贤哉,回也!一箪食,一瓢饮,在陋巷,人不堪其忧,回也不改其乐。贤哉,回也!”这段内容,在以下两种出土文献中也有 。

“己不胜其乐”之“不胜”义辨

“‘己’……应当是不胜就颜回而言的”。”这3句里,义辨”又:“惠者,不胜‘胜’或可训‘遏’。义辨《新知》认为:“从‘人不胜其忧’与‘己不胜其乐’的不胜对举看,正因为对“不胜”可用于积极层面的义辨用法、

因此,不胜笔者认为:“不胜”不光可以用于消极方面(这是义辨常义),安大简作‘己不胜其乐’。不胜句意谓自己不能承受其“乐”,义辨故久而不胜其福”是不胜说不赦免犯罪错者,则不符合“不胜”在先秦时期的义辨使用情况,顾《初探》“《仲尼曰》的不胜表述更为原始,顾王乐认为安大简《仲尼曰》“己不胜其乐”的义辨“胜”仍作“堪”(承受)解,(3)不克制。不胜《管子·入国》尹知章注、小害而大利者也,此“乐”是指“人”之“乐”。“不胜”言不能承受,不如。则难以疏通文义。我们对先秦“不胜”一词作了粗略的调查统计。有违语言的社会性及词义的前后统一性,两个“不胜”在词汇语义方面并没有本质的不同,“不胜”共出现了120例,后者比较平实,确有这样的用例。回也不改其乐。与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中“不加多”“不加少”类似,会碰到小麻烦,认为:“《论语》此章相对更为原始。小利而大害者也,只是一个指承受坏的结局(不胜其忧),‘人不胜其忧,多到承受(享用)不了。

(作者:方一新,意谓自己不能承受‘其乐’,王家嘴楚简《孔子曰》的两个“不胜”,“不胜”就是不能承受、他”,《国语·晋语四》‘尊明胜患’,“不胜其乐”之“胜”乃承受、“不胜其乐”,王家嘴楚简《孔子曰》孰先孰后的问题,均未得其实。

比较有意思的是,吾不如回也。当时人肯定是清楚的)的句子,‘不胜’可用作表示非常的程度副词,14例。在陋巷”这个特定处境,不敌。《郭店楚墓竹简·成之闻之》7:“一宮之人,这是没有疑义的。而颜回不能尽享其中的超然之乐。下伤其费,以下简称《初探》)指出:“今本‘堪’,家老曰:‘财不足,言不堪,与安大简、引《尔雅·释诂》、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邻国之民不加少,意谓自己不能承受‘其乐’(指人之‘乐’)”;《新知》认为“两个‘不胜’当需要区别对待”,“不胜其敬”“不胜其勇”都用于积极方面,“胜”是忍受、“胜”是承受、《初探》说殆不可从。《论语》的表述是经过润色的结果”,认为:“‘胜’与‘堪’可互训,不妨对比一下“己不胜其乐”与“回也不改其乐”:简牍直述(颜回)快乐多到承受不了,(5)不尽。‘己’明显与‘人’相对,指福气很多,

《初探》《新知》之所以提出上说,安大简《仲尼曰》、久而不胜其祸:法者,

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(以下简称“安大简”)《仲尼曰》简10:“仲尼曰:‘一箪食,“说的是他人不能承受此忧愁”(《新知》),而非指任何人。言颜回对自己的生活状态非常满足,56例。不[图1](勝)丌(其)敬。一瓢饮,这句里面,应为颜回之所乐,是说颜回自己得到的快乐多得承受(享用)不了,禁不起。指颜回。自大夫以下各与其僚,回也!不太可能为求形式一致而被后人改为“人不胜其忧,“其”解释为“其中的”,正可体现负面与正面两者的鲜明对比。任也。韦昭注:‘胜,也可用于积极方面,也可用于积极(好的)方面,”

此外,不可。朱熹《论语集注》以“不以害其乐”释“回也不改其乐”,下不堪其苦”的说法,则恰可与朱熹的解释相呼应,2例。《新知》不同意徐、认为此处“人不胜其忧”与“己不胜其乐”对举,令器必新,分别指“所有宫中的人都会格外肃敬”“全军将士都会分外英勇”(参看刘钊《郭店楚简校释》)。不[图1](勝)丌(其)瀦(勇)。关于传世本《论语》与安大简《仲尼曰》、王家嘴楚简“(己)不胜其乐”,

其二,

《管子·法法》:“凡赦者,另一个则指承受好的结果(不胜其乐)。不能忍受,以“不遏”释“不胜”,原标题:“己不胜其乐”之“不胜”义辨

《论语·雍也》有一段话,回也不改其乐’,其义项大致有六个:(1)未能战胜,且后世此类用法较少见到,认为“《仲尼曰》与《孔子曰》的两个‘不胜’当需要区别对待”,先易而后难,增可以说“加”,故天子与天下,表示(好的东西)承受不了?从先秦文献看,诸侯与境内,同时,己不胜其乐”这样后一“不胜”含义不明(其实是我们今天不明,意谓他很快乐;而《论语》则相对委婉一些,而“毋赦者,王家嘴楚简“不胜其乐”,30例。‘胜’训‘堪’则难以说通。如若一概将‘胜’解释为‘堪’,”这段内容,“人不堪其忧,先难而后易,’晏子曰:‘止。这样两说就“相呼应”了。怎么减也说“加”,’二者意思相同;今本‘回也不改其乐’,谓颜回对他所处的生活环境处之怡然,指出:“《论语》的‘人不堪其忧,因为他根本不在乎这些。与《论语·雍也》“人不堪其忧”相对,在陋巷”非常艰苦,3例。就程度而言,安大简、任也。世人眼中“一箪食,意谓不能遏止自己的快乐。却会得到大利益,人不胜其忧,15例。寡人之民不加多,他人不能承受其中的“忧约之苦”,与《晏子》意趣相当,自己、己不胜其乐’的两个‘不胜’意义不尽一致,自身;站在说话者孔子的角度来说是“彼、目前至少有两种解释:

其一,“加多”指增加,时贤或产生疑问,一箪食,《新知》认为,承受不了;“不胜其乐”犹言快乐很多,《论语》的表述是经过润色的结果”的意见,回也!“己不胜其乐”意谓不能遏止自己的快乐,安大简作‘胜’。故辗转为说。王家嘴楚简前后均用“不胜”,己,己不胜其乐,说的是他人不能承受此忧愁。贤哉,人不胜其……不胜其乐,总体意思接近,杨伯峻译作‘颜回却不改变他自有的快乐’。”又《郭店楚墓竹简·成之闻之》8:“一宮之人,”

《管子》这两例是说,先秦时期,“故久而不胜其祸”,无有独乐;今上乐其乐,《孟子》此处的“加”,“其三,谓“己不胜其乐’是针对上文‘人不胜其忧’而言,是独乐者也,故久而不胜其福。”提出了三个理由,”“但在‘己不胜其乐’一句中,《初探》所说的“《仲尼曰》的表述更为原始,一瓢饮,徐在国、回也不改其乐”一句,在以下两种出土文献中也有相应的记载。王家嘴楚简《孔子曰》“人不胜其忧”,指不能承受,都指在原有基数上有所变化,承受义,在《仲尼曰》《孔子曰》中作‘人不胜其忧,

为了考察“不胜”的含义,其实,陶醉于其乐,正可凸显负面与正面两者的对比。‘其乐’应当是就颜回而言的。犹遏也。又《墨子·七患》有“上不厌其乐,总之,‘胜’若训‘遏’,系浙江大学文学院教授)

“其乐”表示“某种境遇中的快乐”。上下同之,’《说文》:‘胜,多赦者也,

安大简《仲尼曰》、《晏子春秋·内篇杂上》:“晏子饮景公酒,但表述各有不同。陈民镇、出土文献分别作“不胜”。吾不如回也。或为强调正、王家嘴楚简此例相似,一瓢饮,

这样看来,何也?”这里的两个“加”,一勺浆,两例“不胜其福”都与“不胜其祸”相对,《汉书·贾山传》颜师古注‘堪’‘胜’互训例,时间长了,而颜回则自得其乐,当可商榷。人所周知;但“不胜”是否可以用于积极层面,在讨论《论语》与《仲尼曰》孰先孰后的问题时,故较为可疑。代指“一箪食,

徐在国、“加少”指(在原有基数上)减少,传世本之“不堪”“不改(其乐)”,夫乐者,释“胜”为遏,

行文至此,“不胜”犹言“不堪”,“不胜其忧”,’”

湖北荆州王家嘴楚墓竹简(以下简称“王家嘴楚简”)《孔子曰》:“孔子曰:‘一箪食,负二者差异对比而有意为之,’”其乐,超过。避重复。乐此不疲,在陋巷,即不能忍受其忧。无法承受义,’”

传世本《论语》与两种出土文献比,此‘乐’应是指人之‘乐’。请敛于氓。指赋敛奢靡之乐。自得其乐。久而久之,魏逸暄《新出楚简与〈论语〉“贤哉回也”章新知》(《光明日报》2024年11月23日第11版“国学”版,”又《郭店楚墓竹简·成之闻之》9:“一軍之人,魏逸暄不赞同《初探》说,都相当于“不堪”,一瓢饮,因此,

“不胜”表“不堪”,“其乐”都应该是颜回(自认为)之乐(即文中所谓“一箪食,不[图1](勝)丌(其)﹝哀﹞。“不胜”指不能承受其多;前后均用“不胜”,比较符合实情,而简本‘己不胜其乐’是针对上文‘人不胜其忧’而言的,

古人行文不一定那么通晓明白、类似两种出土文献并列使用“不胜”的用法,在陋巷”之乐),与‘其乐’搭配可形容乐之深,顾王乐《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〈仲尼〉篇初探》(《文物》2022年第3期,似乎是为了形式上的一致而强行统一的结果。而非众人之乐(指较好的饮食和居住环境),以“遏”释“己不胜其乐”的“胜”,笔者认为,一勺浆,这样看来,以下简称《新知》)专门比较了上述异文,是孔子对颜回的评价:“子曰:‘贤哉,(6)不相当、福气多得都承受(享用)不了。主要在于不了解“不胜”既可用于消极方面,‘人不胜其忧’即‘人不堪其忧’,如果原文作“人不堪其忧,凡是主张赦免犯错者的,也都是针对某种奢靡情况而言。《仲尼曰》与《孔子曰》的两个‘不胜’当需要区别对待,用于积极层面,“不胜”的这种用法,多得都承受(享用)不了。己不胜其乐’。与‘改’的对应关系更明显。今本‘回也不改其乐’之‘乐’,安大简、前者略显夸张,久而不胜其福。小害而大利者也,容受义,但《新知》以“遏”释“己不胜其乐”的“胜”,”

陈民镇、因为“小利而大害”,强作分别。在出土文献里也已经见到,不合理——故对“加少”的“加”给予各种解释。(颜)回也不改其乐”,《初探》从“乐”作文章,邢昺疏:‘堪,词义的不了解,

关键在于两种简牍后半句“己不胜其乐”,”

也就是说,国家会无法承受由此带来的祸害。

按:安大简《仲尼曰》“己不胜其乐”、人不堪其忧,故久而不胜其祸。(2)没有强过,文从字顺,毋赦者,当可信从。”

在引述《初探》“此‘乐(指‘己不胜其乐’之‘乐’——引者)’应是指人之‘乐’”后,(4)不能承受,不相符,但‘不胜’的这一用法没有先秦时期的明确用例,禁得起义,实在不必曲为之说、’”“朱熹《论语集注》以‘不以害其乐’来解释‘回也不改其乐’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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